公示公告
环评公示
       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保部第42号令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三亚市迎宾路09-10-2-2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》主要内容公示如下:
       一、基本信息
       三亚市迎宾路09-10-2-2地块位于三亚市吉阳迎宾路龙坡社区东侧,中心坐标为109°34′3.04″E,18°17′8.36″N,东面紧邻清平乐西郡小区,西面紧邻汽车城,南面紧邻海油石化加油站,西南面约720m处为高园水库,东南面约785m处为吉阳区政府,北面紧邻龙坡社区,北侧3.64km处为G98海南环岛高速。根据收集的资料以及人员访谈了解,海南仙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仙南公司”)自2021年2月初起开始成为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,在此之前,地块使用权人系三亚市中亚化建公司。2019年6月,该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。
      二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结论
     本次土壤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选用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GB 36600-2018)和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中超过建设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。根据初步调查结论,地块内重金属砷、铅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锰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根据详细调查结论,地块镍、砷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锰超出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T67-2020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本次风险评估是同时采信了详调和初调的监测结果,因此采用超标污染物镍、砷、锰、铅最大浓度值作为整个地块的地块污染浓度来计算地块的总体风险。本地块土壤镍、砷、锰、铅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05mg/kg、92.1mg/kg、9580mg/kg、1550mg/kg。
根据初步调查结论,地下水重金属锰超出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14848-2017)Ⅲ类标准值。根据详细调查结论,地下水浊度、耗氧量、氨氮、锰、氟化物均超过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Ⅲ类标准。其中浊度、耗氧量、氨氮属于一般性指标,不属于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 25.1—2019)中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,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有限,因此地块内超标的常规因子不纳入本次风险评估范围内。本次仅对超标污染物锰、氟化物开展风险评估工作,其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.795mg/L、1.53mg/L。
     三、风险评估结果
     根据风险评估结果,地块土壤污染物砷风险不可接受;锰无致癌风险,且非致癌危害商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,因此对锰风险可接受;镍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,因此对镍风险可接受。儿童血铅浓度大于10μg/dL的分布为63.072%>5%,地块土壤污染物铅风险不可接受。本项目砷土壤修复目标值为44.4mg/kg,铅土壤修复目标值为为400mg/kg。本项目土壤修复面积为1057m2,污染深度最大为4.0m,总的污染修复方量为547m3